古意新解:关于“臣妾”称谓的
打开电视,古装剧中的帝王将相,总有一干女子自称臣妾,仿佛这称谓是寻常百姓口中的家常便饭。这是对传统文化的不尊重,是对“臣妾”一词的误解与滥用。
“臣妾”,自古以来,乃是地位低贱者的称谓。《尚书传》与《周礼注》均明确指出,“臣妾”是男女贫贱之称。它如同一条深深的鸿沟,将社会阶层划分得清晰无比。在古代的典籍中,“臣妾”更多地是指臣服者、被统治者。
追溯“臣”的起源,它在甲骨文中的形态如同一双竖着的眼睛。郭沫若在《甲骨文研究》中深入了这一点,认为“臣”的形象如同人首俯首屈服。进一步说,《说文解字》也有类似描述,“臣,像屈服之形。”在古代,臣常常指的是战俘,一种被征服的象征。满族官员在上奏章时自称“奴才”,而汉臣只能谦称“臣”,二者有着严格的界限,不可混用或乱用。
至于“妾”,其甲骨文字形下面是个“女”字,上面是个“辛”字。“辛”即是平头铲刀,象征着刑罚的工具。郭沫若在《甲骨文研究》中提到,“妾”在古代有罪的女子或是异族俘虏中作为刑徒的象征。“妾”的本义即是女奴。“妾”也用来表示男子在外的情妇。但用得最多的还是女子的谦称。
唐代诗人如刘长卿、薛逢、殷文圭等,在颂圣之作中都有“万方臣妾”的说法。除了对皇上,对皇后也可用“臣妾”一词。如《晋书·后妃列传》中,元杨皇后崩时,左贵嫔哀悼曰:“臣妾哀号,同此断绝。”很显然,“臣妾”是一种统称,指的是众多的臣民,不分男女。对于具体的个体,不应当称作“臣妾”。“臣妾”也可作动词用,往往针对多人而言。
皇后、嫔妃面对皇上时,可自称“妾”或“贱妾”、“小妾”,而不可称“臣妾”。这一称谓规则,在《后汉书》、《晋书》、新旧《唐书》、《宋史》、《明史》等史书的后妃传中均有明确的记载。若是细读《金史》、《元史》或《清史稿》中的后妃传,还会发现嫔妃中的少数民族妇女也明白自称“妾”。这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尊重,也是对礼仪的一种遵循。
“臣妾”一词的使用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严格的礼仪规定。在古装剧中滥用这一称谓,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的误解,更是对历史的亵渎。希望未来的影视作品能更加尊重传统文化,还原历史的真实面貌。